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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年6月3日,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仲裁法庭發出“庭令”,要求中國對菲律賓提出的中菲兩國南海領土爭議作出抗辯。如果中方在12月5日之mSATA前未應訴,國際仲裁法庭將對中國進行缺席裁決。菲此次將焦點放在中國南海海域U形線的合法性上,此舉還具有“示範”效應,越南已表示考慮採取這一途徑。目前,在是否採用國際司法解決南海爭端問題上,部分南海聲索國的堅持和我國的反對呈現膠著狀態。
  我國對於南海海域U形線的聲索依據主要是“歷史性權利”。目前,我國面臨的困境是對U形線的“歷史性權利”闡述模糊。更大的挑戰是,中國法律也沒有給U形線賦予明確的法律身份和地位。比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法》對南海海域性質和歸新竹房屋屬問題沒有進行解釋或說明,該法只是在第14條規定“本法的規定不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享有的歷史性權利”。
  筆外接式硬碟者認為,在南海U形線“國界線說”、“島嶼歸屬線說”、“歷史性水域線說”、“歷史性權利線說”四種法律解釋中,“島嶼歸屬線說”的事實和法理依據最充分。該條線從產生之初就是作為一條島嶼歸屬線來宣示主權。“島嶼歸屬線說”主張南海諸島主權屬於中國的情況下,按照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來劃定中國在南海海域的領海、專屬經濟區以及大陸架。這既符合U形線出現、發展的歷史過程,也更有利於保護中國在南海海域中的權益。
  筆者建議,如果劃定SD記憶卡的專屬經濟區沒有達到U形線的距離,可再輔以U形線的“歷史性權利”。在“歷史性權利”線內,中國享有海洋漁業資源、海底油氣資源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優先權。筆者認為,“島嶼歸屬線”的法律性質加上“歷史性權利”解釋,能夠讓南海其他聲索國理性認識中國的聲索主張。
  目前,由於U形線的法律性質不明確,就使得相關聲索國在借助國際司法質疑U形線合法性時,中國的處境非常尷尬。如果我國對菲就南海問題提起的仲裁堅持不應訴的立場,那麼至少SD記憶卡應該提前表明立場,澄清U形線的法律性質,以有效地影響海牙國際仲裁法庭的裁決。
  我國在澄清U形線的法律性質時,有三項工作必須切實推進:一是要動員國內的測繪力量摸清南海的水下地形地貌。包括所有聲索國主權所屬的海岸、島嶼和島礁的經緯度。二是要加大高水平國際海洋法人才的培養力度。三是要倡導建立南海聲索國機制,該機製成員包括南海的六個聲索國(中、越、菲、文、馬、印尼)。屆時中國可在這一區域性爭端解決機制下把“歷史性權利”轉化為可操作的海洋資源權要求。▲(作者是復旦大學中國與周邊國家關係研究中心副主任)
(編輯:SN17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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